淮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教德〔2017〕2号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项目、计分及要求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体育考试总分值为60分。考试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两类,每位学生应参加3项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个,选考项目2个,每个项目以0分为起点,必考项目满分为20分,每项选考项目满分为20分,总计60分。所有考试项目均采用仪器测试。各学校要把中考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相结合,与大课间体育活动相结合,与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相结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示范高中要对自主招生和保送生进行体质测试,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的考生方能录取。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一)必测项目:男1000米、女800米跑。
(二)选测项目: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篮球运球、足球绕杆运球(考生任选二项,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考试评定标准及相关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选考一分钟跳绳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没有收录的项目,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选考足球项目参照执行教育部《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结合本市初中学生体质现状的总体水平,制定淮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2)
1、考生准考证由市教育局负责印制,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出现因突发疾病、受伤或中途离场等造成考试中断的,与文化课考试中类似情况同等对待,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不进行缓考。
2、考生参加考试均应按顺序进行,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每人测试三次,以最好成绩计算;1分钟跳绳每人限测一次,跳绳由考点提供(不可自带绳);1分钟仰卧起坐每人限测一次;篮球运球、足球绕杆运球每人测试两次,以最好成绩计算,两次犯规无成绩者,只可再增加一次测试机会,(篮球、足球由考点提供);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为最后一项考试项目。体育考试项目测试基本要求见(附件1)。
3、考试成绩经主考签字后生效,考试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现场公告,一份存档备查,一份附成绩统计表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4、三项体育考试应在半天之内完成,并现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如因天气变化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可延长安排在当天完成;如当天不能完成,已考项目无效,考试重新安排进行。
三、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上旬至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实施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号)文件的要求,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蔚然,副组长:过其林,成员:陈浩、李韦遴、朱国伟、李士友、王可生、王国明及县区教育局、各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寿县、凤台县体育考试工作由县招办组织安排。各考点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招办。
2、各学校以U盘(电子表格)的形式,按男生在前、女生在后顺序将考生名单、考试项目于4月1日前报教育局招办和所在考点。
3、市中考中招工作委员会负责抽调并派出体育考试工作裁判员,负责现场裁判、监督、技术指导和项目成绩仲裁;其他工作人员由各考点按要求安排。市中考中招工作委员会负责仪器使用,并对参加考试使用仪器人员进行培训;其他各类人员由考点进行业务、纪律培训,保证不培训不上岗、先培训后上岗;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和安全教育。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及急救设备,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4、加强考务管理,努力做到“零投诉,两便捷”,即中考体育无投诉,考试仪器操作便捷,考生学校与考点对接便捷。体育考试的考点由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指定,场地器材严格检查,保证器材状态良好,场地要求符合标准,让考试操作更加便捷;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考生学校与考点实行点对点对接,让每个孩子都能参加考试,并保证考试场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证考场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5、各考点在本考点中考体育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淮南市2017年___考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统计分析表》(附件7),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市教育局。
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有关要求,服从考点安排,服从裁判,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根据《国家考试法》相关要求,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不予颁发毕业证:阻挡、推拉等扰乱考试秩序行为者;故意拖延考试时间、故意损坏考试仪器者;临时代考、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
2、各考点要加强体育考风考纪工作,对考试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切实保证体育考试各个环节平稳、有序、公正。要有考场纪律情况记录,若出现违纪情况,记录要写明时间、地点、考试项目违纪事实,经证明人、项目组长、考点裁判长和考点领导签字后报市教育局监察室。
3、考务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时不准擅离职守,工作期间不准饮酒。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监考资格的处理。
4、参与考试的学校负责从初三毕业班抽2名学生家长到考点进行现场监督。主要监督违规违纪行为,如发现学生作弊,经核实取消该项成绩;如发现监考教师作弊,经核实取消监考教师资格,并全市通报批评,作弊行为涉及的考生考试成绩一律取消。
六、免考和缓考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免考和缓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申请免考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淮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3),注明免考原因,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于3月20日前报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时,必须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于3月25日前,将《淮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统计表》(附件5)及免试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逾期不再受理。经市教育局复核同意免考的学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详细病历和市卫计委开具的医学鉴定,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初中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市教育局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正式考试结束后15天内集中组织补测。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填写《淮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后,统一办理缓考手续,于考试前一天报考点进行确认,考点填写《淮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统计表》(附件6),将材料整理后及时报市教育局德育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缓考。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填写《淮南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3),经考点医生诊断签字、考点主考签字确认,申请表交考点,由该考点在体育考试结束后填写缓考统计表,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德育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参加缓考。
(3)免考或缓考仅限一次。
市教育局将对免考、缓考的学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成绩,并按照违规违纪相关规定处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七、其它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安全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同时学校要和每一位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对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各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学校与家庭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制度、体育教学活动与医务监督制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和考试中的安全。
3、考生到考点参加体育考试应由学校派专人领队,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和考风考纪等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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