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普通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5〕13号)、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六教〔2015〕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
提前批次:民办学校40℅自主招生,六安一中国际班、六安二中国际班、六安二中珍珠班、部分学校特色班7月17日报到,7月18日—7月20日录取。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及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7月21日下午报到,7月22日—7月25日录取。7月26日—7月28日,省示范高中及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征集志愿及录取(征集办法附后)。
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7月29日下午报到,7月30日—31日录取。
2、中职类学校:
第一批次:五年制高职学校8月2日报到,8月3日— 4日录取。
第二批次:三年制中专学校8月4日报到,8月5日—6日录取。
第三批次:中职类学校8月6日报到,8月7日—8 日录取。
二、录取地点
西海大酒店,(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西海农业生态园)联系电话:0564—3599999,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64—3341970。
三、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人员
各县区教育局分管中招工作的局长、招办(考试中心)主任、基教科长,计算机操作人员1人;各普通高中学校2人。
四、其他要求
1、市、县区教育局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工作人员7月21日上午进驻录取场所,下午5时参加招生工作动员会。
2、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携带笔记本电脑、U盘和无线网卡参加录取。中职类学校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参加录取。
3、县区及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人员食宿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县区招生工作人员住宿费自理,招生学校工作人员食宿费自理。
4、普通高中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请各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到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类学校按时参加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