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教基[2010]20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办[2010]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2010 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六教[2010]2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八年级学生均须参加由市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与分值为: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三、考试时间 2010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于2010年6月29日举行。具体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 上午:8:00-9:30 地理 10:00-11:30 生物 四、命题原则 2010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命题将严格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符合全市课程改革的实际。 五、考试组织 2010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在市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相关科室分工协作,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市教研室负责牵头组织命题、制卷,市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印制准考证、组织考试。市直初中学校按中考办法组织学生分别在金安区、裕安区参加考试,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生纳入金安区参加考试。 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考点设置应相对集中,考生实行单人单座,监考教师实行互派(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六、阅卷工作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阅卷工作在市教研室指导下,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阅卷,县、区教研室具体实施。各地应加强对本地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工作的总结和试卷分析,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市教研室提交试卷分析及相关材料。 七、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 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之一和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之一。 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划分所占比例,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参考学生总数,A等占15%,B等占35%,C等占45%,D等控制在5%以内。考试成绩为D等的学生须参加补考。 八、有关要求 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考试的各项工作,要严肃考试纪律,保证师生安全。 各县、区教育局务必于2010年5月20日前将试卷需求数报送我局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于6月27日上午到市教育局儒林宾馆(原市教育局招待所)领取两科考试试卷。
六安教育局 二O一0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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